
2月11日,一场司法拍卖在淘宝进行。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拍了一枚标有字母“Vacheron Constantin”江诗丹顿品牌名称的手表,起拍价140元,其原属于因贩毒而被法院判决剥夺全部财产的死刑犯。
历经1098次竞争后,最终成交价达到71970元,溢价率513倍。
这个事情一发生,引发了极大的关注,多种声音出现。

第一种声音就是参加竞拍的人太小白。因为这枚标有字母“Vacheron Constantin”江诗丹顿品牌名称的手表乃100%的假表,稍微懂表的朋友一眼就可以看出。花7万多人民币去买这块假表,脑子一定有问题。
当第一种声音出来以后,就有人开始开始质疑司法拍卖居然卖假货了。

按照很多人的理解,司法拍卖的物品都是“正品”。但实际上,该场司法拍卖并不保证物品的真假、品质、瑕疵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,“拍卖人、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,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”。
换句话说,只要有拍卖资质,在拍卖前进行了相关的声明,哪怕是卖的假货也不用承担责任。需要竞拍人自己去查看实物,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,即表明已完全了解,并接受物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。

看到这里,有的朋友会说,没准那几个人竞价1000多次就单纯图好玩,之前早知道是假表了。反正这块江诗丹顿的拍卖保证金只要人民币28块钱,拍下了不买,让淘宝收缴保证金就行啦。
但实际上的后果,司法拍卖和普通拍卖有很大不同,悔拍比想象中严重一万倍!!!!
首先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,司法网拍成交后,买受人悔拍的,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。也就是说这28块钱的保证金肯定没有了。
其次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、变卖财产的规定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,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,所造成的差价、费用损失等,由原买受人承担。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,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,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。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,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。
也就是说,目前这块假江诗丹顿拍卖到了7万多,之前竞标成功的人悔约不买了,该物品会进行第二次网拍。如果第二次只拍到了1万块钱,那么这中间的6万差价,法院可以要求第一次竞标成功的人补齐......
最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一条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,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,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,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、拘留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!
2019年,广东顺德一女子在网络司法拍卖中购买房子,点击加价1869次,加价到2.2522亿元,较评估价5416.4万元高出1.71亿元,竞买到房产后却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剩余价款。最终,当地法院对该女子罚款10万元、司法拘留15日,750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所以说,司法拍卖不要随便去玩,你玩不起呀!参加之前一定要仔仔细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条款,不然就是引火烧身。
—END—

微信好友
微信朋友圈
新浪微博
QQ空间